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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5 15: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8       报名截止:2021-08-28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于2010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行业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占地面积450亩,在校学生近1.2万名,教职工600多名。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环保部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首批十个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轮共招聘19个岗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各专任教师、纪检岗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二)网络安全员、信息技术员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三)大巴司机薪酬待遇按学校临聘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四)环境咨询业务技术人员参照学校专职科研技术人员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五)另外,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执行学校高层次人才有关制度,具体可面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8日17: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含技能证)、业绩成果(主要教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利、主要获奖等)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该项材料,请按照顺序复制粘贴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并保证文档内容清晰可见)。以上材料请一并打包发到邮箱:hbxy_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提示为报名成功。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选出合适者参加面试,不合适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分为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专任教师岗位采用“个人情况介绍+试讲+现场问答(实操)”、其他岗位采用“个人情况介绍+现场问答(实操)”等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项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或佛山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一)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会议研究等招聘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聘人员是学校编外教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有关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学习证明)。
(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各岗位关于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面试人员中调剂。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7)81773101
学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